培训文件

培训文件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关于培训工作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16

为了进一步推进轻工学院各项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相关工作的规范管理,维护学院教学与培训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部职责

1、培训部作为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积极拓展培训市场,建立培训体系包括课程体系、培训师资建设、培训考核评估等,以便于培训工作提高效率与执行力。

2、制定各种工作流程如培训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组织审批、培训计划监控评估、培训项目申请等流程。

3、各单位在轻工学院开展的所有培训项目需向培训部提出申请,由培训部报请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学院开展培训工作。

二、办法适用范围

依托我院办学资源在校内开展的或借助社会资源在校内外开展的各类辅导班、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与之相关的宣讲会和推荐会等。

三、培训项目分类

培训项目按照项目组织单位所提供的培训条件分为:

第一类:轻工学院具备条件独立完成的培训项目。

第二类:某些培训项目我院不具备条件,只能借助社会上的培训机构部分或全部在校内外完成的。

四、培训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请登记,见附表一。

第一类:项目组织单位只提交《培训项目申请表》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类:项目组织单位须向培训部提出书面申请后,培训部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进行验审(办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查合格的培训单位向培训部提交《培训项目申请表》,由培训部统一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文件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项目实施

1、培训项目获批后,项目组织单位提交《培训项目任务书》,见附表二。

2、其他相关部门要确保做好教学资源使用和服务工作。

3、项目组织单位要组织好教学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部对项目组织单位培训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财务管理

1、在轻工学院开展的有偿培训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2、培训经费统一交轻工学院财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部按照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关于开展培训工作的激励促进办法》进行经费结算,由财务处划拨经费到项目组织单位。

  (四)其他

1、对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学院资源,进行培训宣传和有偿培训,轻工学院将没收非法所得,在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具体情况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缴纳人民币1000元以上不等的公共资源补偿费,上不封顶,在全院给予通报或相应的行政处理。

2、未经许可来轻工学院开展培训招生宣传的外单位人员,在校园内或教室乱贴宣传资料的,学院教室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劝离并令其将随意乱贴的资料清理干净。对于不听劝告者,视情节缴纳公共资源补偿费,无理取闹者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培训部负责解释,原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关于培训工作的管理办法》废止

 

附件一《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培训项目任务书》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2019年11月15日

  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一).xls
  培训项目任务书附件(二).xls